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发布《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监测点位全覆盖。
《方案》要求,在县城及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省主要空气输送通道等区域布设点位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在全省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重点
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布设点位开展水质等监测。在耕地、饮用水源地、污染场地、自然地质环境敏感区等区域布设点位开展土壤监测。
《方案》明确,我省将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全省联网、集成共享、统一发布,加强各类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各级相关部门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