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日前,省环保厅通报了2015年第一、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20家环评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包括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2015年第一、第二季度环评机构考核范围为注册地在我省的34家环评机构,以及2015年6月30日前经省环保厅备案登记在省内开展业务的159家省外环评机构。本次环评机构考核由环评文件质量、管理规范性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构成。
其中,有20家环评机构因为考核不合格、抽查环评文件平均分不及格等情况,予以限期整改6个月(详见表格)。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被责令整改的20家环评机构,整改期间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整改期满,须经省环保厅同意后方可恢复开展业务。另外,2015年第一、第二季度环评机构抽查考核成绩将作为环评机构及其环评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