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新榕 文/图
海都讯 同一种药,同一厂家,同样剂量,同样的生产批号,但在福州鼓楼区圣庙路33号的协和药店中,商品名为“美林”的15毫升装布洛芬混悬滴剂(下称“美林”),售价几乎是三甲医院中的近两倍。前两日,福州市民魏女士在购药时,就遭遇了这样悬殊的价格:该药在福州儿童医院售价8.35元,在协和药店售价15元。
本月15日,魏女士带发烧的7岁儿子至福州儿童医院就医,医生开的药中,就有一盒8.35元的“美林”。次日,因在医院购得的药用完,着急的魏女士在协和药店购入了两盒“美林”,每盒售价15元。经记者比对发现,魏女士在医院和药店购买的两盒药,生产批次、日期、厂家、规格都完全一致。
“同样的药品,为什么价格会高出这么多?”魏女士说,由于孩子生病她就急着买了两瓶,花费30元,虽然钱不多,但药店的高定价让人不解。
协和药店的叶店长称,虽然生产批次、生产日期都一样,但店中这批商品是2月3日后进货,这批货的进货价上浮,故调高售价,此前该药只卖9元左右。记者随后走访了鼓楼区康利达、永惠、惠好四海、康泰堂、宜又佳5家药店,发现“美林”售价在9.6至10元间,各店负责人均表示“未收到涨价通知”。其中一人称,平时各药店间的同款药品价格可能存在不同,因除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外,大多数药品都取消了政府定价机制,药店的进货渠道、进货数量、经营成本,都会影响药价。
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人员介绍,医院药价在去年下半年实行“零差利”改革后,都是严格按照统一招投标的价格进行销售,这样的机制杜绝了“以药养医”,让医院药价更公开、透明。药店根据市场竞争机制自行定价,政府部门不再统一限制,只要明码标价就不违反相关规定。
上述工作人员称,各药店价格不同,这是市场行为,政府部门目前无法干涉,市民在购药时,尽可能多地咨询或比较各店,如遭遇价格不公示的,可拨打物价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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