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站点数:共55家
二、征集区域:鲤城区(3家),丰泽区(3家),洛江区(2家),泉港区(2家),晋江市(15家),石狮市(10家),南安市(8家),安溪县(3家),永春县(2家),德化县(2家),惠安县(3家),台商区(2家)。
三、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福建省居民。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事业心强,吃苦耐劳,语言表达能力和营销意识强,能够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的营业时间。
3.申请人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
4.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代销网点,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四、代销网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面积15平方米左右。
2.与现有相邻福彩投注站步行距离不少于300米。
3.距离中小学周边不少于200米。
4.可安装泉州电信带有VPDN宽带功能的电话。
5.代销网点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福利彩票相关的宣传资料。
6.代销网点环境符合投注设备安全工作要求。
7.沿街一类店面及大型商超优先。
五、注意事项:
1.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自行租赁场地、装修房屋、采购设备等行为与泉州管理站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由于福利彩票设备资源有限,当符合申请的数量多于拟征集站点数量时,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取最终入围者。
3.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归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泉州管理站。
六、征集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
七、征集联系方式:1.联系人:陈先生电话:22509578
2.联系地址:福彩泉州管理站(泉州市东湖街121号金贸大厦A301)
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泉州管理站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