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石磊磊 郭丽娟/文 毛朝青/图
海都讯 春节前,花海公园堤岸外建起了便民自行车租车点,春节期间市民本可骑车赏花,如今一个月快过去了,昨日上午,市民王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5060表示,站点长期无车可租。记者前往该站点时看到,这里不但没有自行车,连广告橱窗的玻璃全部损毁,似乎处于失管状态。
5片钢化玻璃被砸损失2万多元
记者在现场看见,便民自行车停放点的两处广告橱窗被砸,橱窗里还残留着大量的玻璃碴,电线裸露在外。据附近保安介绍,这里春节前就被砸了,至今没重新安装。
记者联系了该站点施工负责人杨先生,他告诉记者,一共有5片玻璃受损,“都是钢化玻璃,一块要4000多元,目前还没破案,损失不知道如何寻回,只能由我们和业主单位分摊。”据杨先生介绍,花海公园附近一共有五个站点,市民可以沿线骑行观花。此次站点被破坏,也影响了相关站点的施工进度。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是该站点的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站点已通电,可以停放外来的自行车,可还没开始试运营就被人砸毁,“来不及安装监控,按照运营办法,自行车可以买保险,站点无法投保。”为避免更大损失,他们清走了自行车,并考虑更改站点。
“便民自行车是公益事业,这样被破坏,我们负担很重。”该负责人说。
惠民设施屡遭破坏 市民怀疑同行竞争
为什么站点会遭破坏?不少游客猜测,可能是同行竞争。市民王女士说,花海公园原先就有自行车的租赁点,要一个小时几十元钱,“而便民自行车一个小时内是免租金的。”对于王女士的说法,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方面表示没有证据前,不发表评论。
其实这已经不是花海公园的惠民设施第一次被破坏。去年7月,平价销售饮品的自动售货机出现在花海公园,安装时就有人故意损毁电缆。去年12月下旬,花海公园的自动售货机又被砸坏。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表示,以上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金额不大的话按照治安处罚予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如果造成损失的金额经过评估达到5000元以上的,则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