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宁德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古田县大甲镇党委计生副书记余养森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还存在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问题,被处党内警告。
福安市牲畜屠宰管理站公款国内旅游,报销旅游费用54724元,管理站党支部书记郭跃辉、副站长陈容生被处党内警告。
霞浦县盐田畲族乡计生办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乡党委计生副书记黄华科、计生办主任范兴党被处党内警告。
福建省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原财务总监郑敏公车私用,被调整工作岗位,并处党内严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