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月28日中午,福州高新区新洲村一处拆迁工地上,尘土飞扬,持续数小时。记者来到距拆迁工地直线距离仅数百米的高新区管委会,发现里面只有大厅值班人员,楼上的环保局及联合执法大队并没有办公人员。福州市环保局、福州市建委等昨日均赶赴工地调查。(详见本报昨日A01版、今日A03版)
治污没有法外之地
真像拆迁人员所说,农村治污可以网开一面?
新洲村的污染事件绝非个案。随着“带牙齿”的环保法执法力度加大,中心城区制污排污事件有所收敛,但我们同时发现,城市污染有向城乡接合部、向农村转移之势。例如,一些城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经处理,偷偷运往农村排弃,破坏原本山川秀美的农村。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显著标志。我们今天强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岂能让农村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而没有周边农村的山清水秀,哪来城市的空气清新?
治污没有法外之地,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同样适用新的《环保法》,前提是认真做好农民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的自身素质。(朱金良)
拆迁防尘建议城乡统一
在福州城区拆迁,政府会补贴一部分钱,而农村的拆迁工地拆迁,则没有补贴。因此,导致拆迁工地没有采取防尘措施,以至烟尘直冲天际,引发隔岸惊呼,成为污染之源。
政策不一,其实反映的是观念上的偏差。难道这乡村的烟尘不会漂移到城市吗?这种鸵鸟心理实在不利于环保。对于拆迁工地,在施工前需进行外围设施防护,需要制订防尘措施,需要进行检查,这是基本的做法,不能因为是在农村,就可以让其成为盲区,甚至可以随意焚烧垃圾。
只有在对待拆迁工地的管理和环境保护上,能够统一城乡政策,能够统一规范流程,能够进行统一发证管理,并对管理单位实施追踪问责,类似现象才会得到重视并消除。 (曹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