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2月24日上午10时,荔港大道黄石段两车发生刮擦,闽BU6777与津HY3806的车主却没有撤离现场,也未报警,导致路面拥堵一公里(详见海都报莆田版P02)。众多市民和网友认为,两个车主赖在现场不走,交警应进行处罚,或者对赖路司机加收“拥堵费”。
快处中心效率高 仍有车主不愿去
2014年8月16日,莆田市区首个“快处中心”投用,包括平安、太平洋、人寿等共18家保险企业入驻。
“快处中心”投用至今,每月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约350起,不少车主都是第一次去“快处中心”处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到“快处中心”的车主,有的因为提供的照片信息不够全面,给责任认定造成困难。为此,交警还试行了路面巡逻民警拍照,通过微信发送至快处中心,避免了市民拍照不专业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首个“快处中心”投用至今,有近两年时间,但小事故赖路致堵的事件依旧频发,海都报屡屡曝光,交警也未对此进行过处罚。那么,为何车主不愿意去“快处中心”处理交通事故?
“我是习惯在现场等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来判定责任认定情况,万一离开现场,认不清楚了怎么办?”车主刘先生说,在学车期间,教学书上就说,遇到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不能让其被破坏,现在又要我们快速撤离,现实与教学互相矛盾。
另一名车主陈先生表示,在莆田开车,两车一旦发生轻微事故,有的车主则不愿意承担责任。“即使是某一名车主的过错,也要等交警来定,不然双方均不承认,就赖在路上。”陈先生说,这也是造成赖路堵车的原因。
司机赖路不走 市民建议收拥堵费
交警介绍,快处中心目前只针对莆田市区,对于市区外的交通事故,一般由当班交警负责。对小事故不撤离造成的交通拥堵,交警抵达现场后,仍以口头疏导为主,并没有进行处罚。“福州有对赖路的司机开罚单,莆田确实可以借鉴。”相关交警说,处罚并不是目的,关键是要靠宣传,让市民养成到“快处中心”处理的习惯。
对于交警的说法,有市民和网友认为,对于这些赖路者,交警都没有相应的处罚,司机无法吸取教训。有市民表示,莆田市区的车流量日益增多,小事故赖路占用公共道路资源,造成拥堵,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目前处罚是“一刀切”,无论造成多大影响,均是口头劝离或者疏导,车主不以为意,应增设“拥堵费”,不同影响,处罚不同。
对此,警方人士介绍,目前对赖路的罚款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对于“拥堵费”,有警方人士认为,目前尚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