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余少林
海都讯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江口村龙好公路,路边有一座在建的10层违建高楼,村民多次投诉,但违建民房不仅没被拆除,反而越建越高(详见本报3月2日A22版)。昨日,不少市民致电海都热线95060称,由于执法力度不够,让违建越盖越高,接下来又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去拆除,严重浪费社会资源。
昨日,福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称,将在调查取证后,拆除违建部分。
违建行为已被叫停
为何多次制止,违建楼房仍越建越高?昨日,福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做出回应。该局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楼房开始施工建设时,他们接到投诉便去制止,前后制止不下五六次。后来联合建房的27户共100多位村民向他们反映,不少人现在还无房住或住房紧张,他们到每户村民家中看过,亲眼见到不少村民五六个人挤在一间狭小的破红砖瓦房内。
该负责人称,福州市高新区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中“一户一宅”制度,出台的《福州市高新区2015年153方案》规定,农村无房户紧房户建房人均不低于25平方米,一户占地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另据福州相关规定,占地120平方米的住宅最高不得超过5层,也就是说最多不能超过600平方米,在规定的平方米数内可以报批。建房的前提是土地必须要审批,这块地是村里的集体土地,在2010年就通过审批,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公开竞标。
“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该负责人称,他们测量过违建楼房,实际占地面积约9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300平方米。按照规定,27户村民建房的占地面积最多可建3000多平方米(120乘以27),960平方米在规定范围内,住房建筑面积最多可达1万多平方米(600乘以27),而实际的8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也在报批的范围内。但10层却超高了,属违建,目前违建行为已被彻底叫停。
依法拆除违建部分
海都记者查阅了《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里面有关于农村一户一宅层数不能超过3层的规定。对此,该负责人称,《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是不超过三层,但福州市有相关规定,5层以下是可报批的,他们已经向福州市相关部门报批过多个案例,但文件具体叫什么名称,他记不大清了。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涉及的人数多,出于安置方面考虑,又要做到“一户一宅”,确实没有对村民违建行为太强硬。
福州市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收集了各户村民的资料,调查取证,过几天将召开相关的案件评议会,请法律专家参加,将案件坐实。他们将根据相关条例依法对违建部分实施拆除,部分拆除之后,房子如何分配,由27户村民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