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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评选应设“书香社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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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明建议——
文明城市评选应设“书香社会”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明

海都讯从十八大报告中的“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到2015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建设书香社会”,“全民阅读”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自出版界的全国政协委员、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副总经理吴志明长期关注“书香社会”建设,昨日接受海都特派记者专访。

“我国是世界上人均读书最少的国家之一,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14年,我国成年国民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56本,电子书阅读量为3.22本,每天微信阅读时长超过40分钟。”吴志明说,可以看出,浅阅读、轻阅读、泛阅读依旧是主体,这与书香社会的愿景有不小差距。

吴志明认为,我国倡导全民阅读活动已有十年,但效果不彰,究其原因主要是口号多、形式多,但具体措施偏少,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为此,吴志明提出多条具体建议:一是成立国家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各省、市、县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二是设立国家阅读节和国家“读书形象大使”;三是继续加大实体书店保护力度,让阅读无处不在;四是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图书馆建设,作为书香社会的基础工程。

吴志明还建议,将“建设书香社会”和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选结合起来。吴志明以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为例,3大板块、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188条测评标准构成的测评体系中,对“建设书香社会”的指标要求没有充分体现。

“建设文明城市,首先要建设文化城市,图书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具有重要作用。”吴志明建议,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中,量化相关图书指标,如书店的数量,建议小区建设规模达3000户以上,应建设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图书销售网点,形成书香社会硬件建设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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