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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环境警察”树立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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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3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人大代表、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点赞海都报道;她建议——
增设“环境警察”树立执法权威

张玉珍代表

海都讯 2月1日,《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三大战役中的土壤污染防治战役打响。海都报顺势推出“直击土壤污染”系列报道,重点曝光违法排放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的污染企业,联动部门强力执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此举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的点赞。

逐步完善 土壤监测体系

调研中,张玉珍发现,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地区,化肥施用量已大大超出土壤的负荷量,尤其在果树、蔬菜方面的种植过程当中,化肥农药过量施用很严重。

张玉珍说,农业污染源不仅破坏土壤,也是部分河段水体污染的首要原因。她建议,应大力培育农民绿色农业生产方式,推动精准施肥施药,提升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监管能力。

“只有准确监测,才能知道一个地方土壤质量的好坏。”张玉珍告诉记者,防治土壤污染,应逐步完善监测体系,“这方面,我省已做了一些工作,但还不完整。应将土壤环境质量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级、分类保护。”对于一些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个人、企业,张玉珍表示,环保部门应依法严查。

加大执法力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若得不到执行,也不过是‘稻草人’。”张玉珍认为,近年来,全国各地加大了环境执法的力度,但基层环保执法力量薄弱,“比如有的省份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平均不足11人,成为困扰和制约”。为此张玉珍建议,设立“环境警察”。

“设立环境警察,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的需要。”张玉珍说,由于我国社会企业、公众环境法律意识仍较薄弱,需要一定程度的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

张玉珍说,全国每年都发生暴力抗拒环境执法事件,“建立环境警察制度,将树立环境执法权威,改善环境执法软弱、监管滞后的局面,有利于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她建议,可通过在公安系统新设警种、由森林公安整建制转化等方式设立环境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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