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魏昀
海都讯 去年4月17日,福州男子方某在榕驾车时碰撞他车后受伤并就医,后其委托朋友郑某到现场处理,郑某向警方称其系车辆驾驶人。4天后,经警方问询,郑某“顶包”一事被拆穿,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后,保险公司以方某曾让他人“顶包”车祸肇事为由,拒绝理赔,被方某诉至法院。
福州中院审理此案认为,事故发生后方某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配合调查,若郑某能在第一时间据实陈述,警方、保险公司可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但因郑某故意隐瞒及方某消极不作为,致错过事故调查最佳时机。因此,方某、郑某均违反保险合同诚信原则,导致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不明,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法官提醒,“顶包”是违背诚信的严重违约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客观真相无法还原,事故原因难以查明,保险公司依法有权拒赔,投保人甚至可能因此涉嫌保险诈骗罪,受到刑事制裁。如果驾驶人无紧急就医等正当理由,未报案就擅自离开现场,导致事故情况无法查明的,保险公司也有权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