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海都讯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强调要着力解决项目环境准入、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据悉,这是福建省委省政府首次联合发文要求加强环保工作。
《意见》有何亮点?加强环境保护,我省有何新举措?昨日,记者采访了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呼吸新鲜空气、喝上放心的水、吃上安全食品,是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期待。”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意见》提出,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全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同时深化工业烟粉尘、道路和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福州、厦门、泉州尽快实施重大扬尘源清单动态更新和在线监控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年开展已转产、搬迁、关闭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潜在污染地块清单。
加强监管,实行终身追究制
据介绍,我省今年年初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为此,《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由书记担任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和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意见》还提出,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严把环保准入门槛
“今后,我省将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主体功能区和环境容量的要求,将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新(扩、改)建工业项目的能耗、产排污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明确警种部门查环境犯罪
《意见》提出,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实施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两高”司法解释,加强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衔接,持续开展“清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在各级公安机关明确履行查处环境犯罪和环境违法职责的警种部门。
不少专家认为,在现有的条件下,“在各级公安机关明确履行查处环境犯罪和环境违法职责的警种部门”,有利于解读环境违法中调查难、取证难、移送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