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1版:金融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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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金融消费安全 共创和谐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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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金融消费安全 共创和谐金融环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愈显其重要性。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福州中支)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强化履职为抓手,努力优化区域金融消费环境。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部署。人行福州中支积极宣传文件精神,发布政策解读,通过窗口指导督促金融机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率先启动金融教育系列试点。

一是率先在全国人民银行系统开展涵盖初等、中等、高等直至成人教育四个层次的系列金融教育试点工作,组织编写了《金融知识系列读本》小学篇(上、下册)、中学篇、老年篇,创新开设“辨别真假人民币”、“理财小达人”等金融课堂。二是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教育,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存贷款、支付结算、征信、人民币等与人民群众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让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

三、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

一是全面上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省内县级以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的电子化和规范化。2015年共通过电话、网络、来访、来信等多种渠道受理投诉591笔,咨询1043笔,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超过90%。

二是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定期对辖内投诉案例进行归纳整理,汇编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其中,《前协储员侵害金融消费者财产权案》入选人总行“2015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十佳案例”。

四、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

结合投诉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围绕银行卡、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组织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多家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基本掌握被查单位在内控制度、发卡业务、收单业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做好相关整改工作,有效防范金融纠纷和风险。

此外,人行福州中支分管行领导于今日出席福建省“国际消费权益日”会议。本次会议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以专题视频的形式介绍了福州中支的金融消费保护工作亮点,金融消费维权、金融知识普及、十佳案例等多项工作,得到了各参会单位的高度认可,反响热烈,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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