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福州鼓楼区纪委通报一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2016年春节期间,鼓楼区洪山镇下属凤湖实业公司临聘驾驶员陈莹(非党员),私自驾驶公车送朋友去泉州南安,并于第二天返回福州。鼓楼区洪山镇纪委责成凤湖实业公司对陈莹予以辞退处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200元。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凤湖实业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孔华和凤湖实业公司行政部主任唐革新分别给予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