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主兴 陈闵敏
海都讯 为了逃避工伤赔偿责任,涵江某电子加工厂老板竟然直接将工厂注销,受伤工人申请仲裁时,才发现工厂“不见了”。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12年5月,王某应聘莆田市涵江区某电子加工厂,从事模具加工、模具修理等工种。2014年3月的一天,王某在工作时不慎被模具压伤右手,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六级。王某要求工厂给予工伤赔偿,但双方对于赔偿事宜并未达成共识,王某遂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去年3月,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讨回应得的工伤待遇,结果却发现,他工作的工厂居然不存在了。原来,该电子厂老板黄某为了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竟于2014年7月将电子厂恶意注销。
涵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受伤职工所应享受的法定权利。原电子厂虽已经注销,负责人黄某作为该厂的个体经营者,应当对该厂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涵江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黄某支付给王某各项赔偿合计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