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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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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3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N本版文字据新华社电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

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

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201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同意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中央预算。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慈善法,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张德江发表讲话。

9时48分,张德江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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