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海都讯 昨日,环保部发布了2月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我省的厦门、福州分别位列全国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第四名和第七名。
根据环保部的通报,2月,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1%。其中,厦门、昆明、深圳、中山、珠海、江门、东莞、肇庆和佛山等9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乌鲁木齐、邢台、保定、衡水、银川、郑州、邯郸、济南、宿迁和徐州;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从第一名到第10名)依次是拉萨、惠州、海口、厦门、东莞、肇庆、福州、江门、中山和深圳。
其中,我省的厦门、福州分别位列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第四名和第七名。在省会城市中,福州排名第三,排在前面的是拉萨和海口。福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2月份福州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6.4%,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所提升,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去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