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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造谣“招行催国家队还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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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严密监控股市谣言,从严从快打击
查处造谣“招行催国家队还钱”案

N中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3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案件。

目前证监会已经查明2起造谣传谣案件的违法事实,同时还向公安机关移交1起涉嫌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现已查获谣言编造人。

分析师编造“创业板停止审核”

经查明,2月24日,深圳某证券公司策略师王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其个人微博上以确定口吻公开转发、传播“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的虚假信息,成都某经济新闻报社记者李某在未确认该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遂编撰深度解读文章,该报社未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该文章的真实性,即通过其网站刊发,后并被多家其他媒体转发,对市场产生严重误导。

证监会还查明,2月24日,李某利用微信公众号“弥达斯”,编造并发布“招行催国家队还钱”的虚假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上述2起案件现已调查终结,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股民亏钱编发假消息发泄

此外,经查明,3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并在“新浪股吧”中发布。据张某供述,其因炒股亏钱,为发泄不满遂编发该虚假信息,用证监会主席的口吻是为了响应力更高。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邓舸指出,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始终对各类股市谣言保持严密监控、快速反应,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务必使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代价。

□链接

获知子公司亏损,卖出股票避险

蓝色光标董事长近亲被罚

证监会同时通报,近期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

内幕交易案中,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某某、原证券事务代表徐某,是蓝色光标境外参股公司重大亏损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赵文源为赵某某的近亲属并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徐某存在联络。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文源卖出所持9万股“蓝色光标”,避损金额39万元,天津证监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9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连续低价大额卖出,4分钟内股价跌了5.24%

一股民账户被限3个月

上交所在3月18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在一线监管中发现投资者黄某某近半年来多次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于近日决定对该投资者名下所有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相关情况将报告证监会。

经查,2015年9月以来,黄某某在中国建筑、梅雁吉祥、际华集团、中国重工、中毅达等股票交易过程中,通过涨停板价格虚假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日内高买低卖反向交易等手法,拉抬或打压股价,影响市场交易秩序。例如,2016年2月4日,其在不到4分钟内,低价大额申报、连续申报卖出175万股某股票,卖出成交量占同时段该股总成交量的44.34%,导致股价下跌5.24%,构成打压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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