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通讯员 陈家煊
海都讯 连江的柳某与杨某原本是翁婿关系,2009年杨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后,双方因遗产等问题产生纠纷。其后,柳某多次写信给杨某及其家人、杨某所在单位,指责杨某谋财害命、蛇蝎心肠。而杨某也采取写信、发短信和网络的方式,用过激言语回击。近期,杨某将柳某诉至法院。
连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柳某行为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因此,杨某请求柳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法院予以支持;但鉴于杨某也存在过激的言语回击柳某的行为,所以对抚慰金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