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为拥有明媚双眸,福清的林女士一直想在眼睛上做点“文章”。经朋友介绍,3月24日,她至当地的卡喜美容院纹眼线,不料在此过程中,美容师不慎将药水滴入林女士眼中,致其出现“视物模糊”“畏光”等症状。林女士找商家索赔,却屡被推诿,无法获得赔偿。
林女士遂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此事,称在接受美容项目后,被医生诊断出眼角膜受损,可能是美容院服务人员操作不当所致。市场监管局人员随后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经查,美容师确存在操作失误,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调解,商家同意一次性赔付5000元。 (余娇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