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按照议程会议将审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草案还未审议,其中的一条规定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被认为是变相鼓励少生,与目前人口政策背道而驰,这一规定为:对部分符合生育二孩政策但放弃生育二孩的农村家庭奖励1000元。
3月30日,甘肃卫计委政策法规处一位人士回应称,这一规定并非鼓励少生,而是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前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这个群体应该继续享受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但该条规定最终是否保留要以审议通过版本为准。 (东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