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
海都讯 城镇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7.3%降为6%;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按低限收取;追加2亿元,扩大政府性企业融资担保和应急转贷资金规模……近日,莆田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意见》,自3月18日起施行,执行至2016年底。记者梳理发现,该《意见》除了替企业减税减负的“优惠大红包”外,还有财政扶持及为解决企业融资之忧的系列举措。昨天,记者就此走访了莆田市财政、经信、人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解读莆田企业减负新政。
减负担:降低企业社保费率
该《意见》提出,自2016年3月1日起,莆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7.3%降为6%,执行至2017年2月28日,为期1年。
“在眼下企业面临一定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降低企业医保的单位缴费费率,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人力成本。”莆田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率为0.3%;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另外,医疗保险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期间,参保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调整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补缴。
据统计,截至目前,莆田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3.16万人。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企业社保费率调整后,每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负担约1.3亿元,并促进用人单位为职工应保尽保。
降成本:清理涉企税费项目
根据莆田市统计局发布的工业经济运行报告,2015年,在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莆田市规模以上工业停、减产企业减产面达28.8%。
该《意见》要求,要全面清理涉企税费项目和减免政策,建立涉企税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一律按低限收取,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也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要求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探索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年限制度,根据产业类别分别确定20年、30年、50年不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在财政扶持方面,《意见》则明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财政、就业等贡献大、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要统筹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降低企业成本等支出。
“这些举措,可都是大利好。”莆田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说,税负在企业的成本中占比比较高,对于供给侧改革,成本降低意义重大,同时也是具有可操作性的。
强帮扶:解决企业融资之忧
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都有一定的期限,从还款结束到新一笔贷款审批下来,中间通常都会有“时间差”,一些缺乏资金的企业只得四处找钱周转,这笔周转资金也被称为“应急转贷”。《意见》里有一条帮扶企业应急转贷的“干货”:追加2亿元,扩大政府性企业融资担保和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应急转贷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同全国不少地方一样,莆田的很多中小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很难解决“融资难”困局。对此,该《意见》也提出,要提高企业融资抵押能力。对工业企业厂房的历史遗留办证,要求各地国土、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加快办理。
莆田市民营企业商会吴秘书长表示,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建议对信誉高、运营情况良好,或是在市场极不正常的环境下仍保持盈利、微亏的企业,由政府与金融机构协调推行“无本续贷”,“不抽资、不压贷”,必要时强化“一企一策”,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