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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闽江 南平湖光纸业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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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4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排污闽江 南平湖光纸业被查封
福建环保执法两获环保部表扬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为了应付环保部门的执法,违法企业招数百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湖光纸业有限公司,就将土法化学制浆转移至移动车辆上,进行竹子沤浆生产,在环保部门检查时迅速转移,实行游击战。日前,环保部通报了这一起典型案例,并表扬了福建省的环保执法力度大。这一家企业已经被查封,案件还被移送公安部门侦办,追究企业主的刑事责任。

省环境监察总队有关人士介绍,1月18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会同南平市延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樟湖镇湖光纸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有生产的明显痕迹,且厂区露天堆放着大量已沤好的竹浆。

执法人员对企业厂区及周边展开全面排查,发现有深色液体流经无防渗的土沟后,排入闽江。执法人员遂蹲守观察,最终发现房内停放着两部经改装的大货车,货车厢体加高,还隐藏有储罐,进行沤浆生产,产生的废液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企业排放的沤浆废液pH值高达13.9,可认定为危险废物,是有毒物质。”环保执法人员称。

这一案例,也入选了环保部“2016年2月执行环保法配套办法典型案例”。2月份,福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2件,移送行政拘留6起,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4件。今年以来,福建环保执法已经连续两次获环保部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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