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乘务长单某从西班牙爱马仕店多次购买包、手表等名牌产品,并与该店员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再将货物藏在自己的行李箱中,带回国内转卖赚取差价。因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告人单某日前被北京市三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2011年至2012年间,32岁女子单某,利用工作便利,在执行国际航班过程中,或是自己或是指使同事隐瞒携带应申报的商品入境,逃避海关监管,走私爱马仕等品牌的皮包、服饰等货物。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其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47万余元。2013年3月8日,单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羁押,同年4月12日被逮捕。 (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