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海都讯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出台了《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方面,全省设区市、县级城市、县城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每月公开;全省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在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方面,全省设区市、县级行政区水环境质量排名逢单月公布;主要流域水质状况、设区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月公布。
福建省环保厅将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全省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今后,公众不仅可以查询各地的空气和水质情况及排名情况,还能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移动监测点,让每一位公众都成为环保的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