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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拆“两违”面积 突破1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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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拆“两违”面积 突破1亿平方米

宁德市蕉城区拆违现场,一天拆除了46栋违建
福州市仓山区拆除盖山镇竹榄村三千平方违建物流园
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拆违后)

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文/图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治违办获悉,截至今年4月5日,全省“两违”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拆除“两违”面积达10015万平方米,提前完成每年拆除30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其中位居全省前三名的分别是:厦门1631万平方米,漳州1463万平方米,龙岩1440万平方米。

省治违办有关人士介绍,2016年是全省“两违”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最后一年,任务更重、难度更大,拆违面积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对此,省治违办要求,各级早动员早部署,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清理违法建设要求,砥砺前行,持续作为。

2016年全省拆违面积 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

昨日,省治违办负责人介绍,针对今年的两违治理工作,省政府和省治违办提出多点要求:

一是层层落实,实施“一把手”工程。省政府召开全省“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厦门现场会,省治违办印发2016年全省“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要点,下达全省年度新拆“两违”任务不少于3000万平方米。各地迅速部署,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到乡镇、村居。

二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拆旧控新并举。春节前后全省各地采取制止、拆除、宣传等手段,对违法抢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节日期间“两违”零增长,宁德市蕉城区单日拆除46处“博赔”违建1.2万平方。省治违办重视舆论监督,对媒体曝光的多起新增“两违”案件进行督办,要求严肃查处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主题治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地结合精准扶贫、产业转型、生态环保、宜居环境等中心工作,重点拆除一批违建厂房、“一户多宅”、老旧危房等违法建设,助推城乡环境改善。

“无违建”示范单位734个

该负责人介绍,在2015年创建“无违建”示范点活动初具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全省持续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2016年全省新确定“无违建”示范创建单位734个,其中县(市、区)示范点18个,乡镇(街道)示范点59个,村(居)示范点600多个。力争经过三年的创建,实现“无违建”示范点全面摸清违建底数、新增违建零增长、分类处置率达百分之百、拆后利用率达百分之百。

同时,压实责任,督查问责更严厉。全省各级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莆田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莆田市关于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中干部失职问责的意见》,强调要像落实八项规定一样抓“两违”整治;福州市通报了2015年因治违工作不力、参与两违或涉及腐败问题受到问责处理52人,并就个别镇街“两违”管控不力实施约谈;龙岩市新罗区构建“两违”三级预警约谈机制;南平市延平区将“两违”问题突出乡(镇)、街道单列管理。

下一步,全省将按照建立“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要求,继续强力拆除违建,严控新增“两违”,加快推进历史违建分类处置,持续抓好“无违建”示范点创建,突出追责问责,及时总结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实现常态化管理。

漳州东山县:“两违”治理 推动富美乡村建设

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位于城乡接合处,是富美乡村建设示范点。长期以来村内的各种乱搭乱盖现象严重,特别是沿河塘水池、水道周边的各类猪圈、旱厕等违建尤为严重,污水、粪便直接排入水塘,蚊蝇横飞、臭味熏天,严重影响了当地环境和经济发展。为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石埔村将建设富美乡村和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力求彻底改变原先面貌。

整个整治过程分“三步走”:一是设计。邀请顶尖设计团队修编《西埔镇石埔村村庄规划》,力求打造园林式现代农村,强调利用石埔村水多的特点,打造村内水上公园。

二是动员。为彻底清除沿池塘、沿水道周边“两违”建筑物,镇、村干部积极谋划拆违前期工作,开展摸排,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拆违类别数量,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开展大规模的入户宣传,许多群众和违建户主本身也深受违建导致的环境破坏和空气污染的伤害,因此积极支持和参与“两违”拆除和环境建设行动。

三是实施。分阶段、有计划集中拆违,同一片区统一拆除,做到公平、有序,两年以来沿池塘、沿水道周边拆除旱厕、猪舍、临时搭盖等违建82处,拆除面积1600多平方米,腾出土地面积12000平方米。同时,结合富美乡村建设需要,对拆后石块、渣土等部分有用废料开展回收,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

在石埔村的整治过程中既有强力拆违行动,又有群众共同参与,同时违建一拆除,后续改造工程立刻上马,先后分两期投入将近600万元实施改造,建成一个环境宜人的水上公园,为村民提供了舒适的公共空间,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得到群众的肯定,继而越来越支持“两违”综合治理行动。

闽侯县:“六项机制”严控新增“两违”

日前,闽侯县委、县政府发布《关于严格管控新增“两违”的通知》(侯委办[2016]10号),建立“六项机制”严格管控新增“两违”。

一是建立“1+3+N”责任人机制,以乡镇书记、镇长为总责任人,包村(居)领导、包村(居)干部、村(居)主干为主要责任人,县城建监察大队、国土监察大队、村镇、电力等部门协调配合,全过程负责新增“两违”发现、制止、拆除、善后等工作。

二是建立巡查发现机制,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无缝对接的巡查机制,县城建、国土监察大队建立一支联合巡查队,每天对全县重点线路、重点乡镇、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包村(居)领导、包村(居)干部、村(居)主干对村(居)辖区内新增“两违”巡查负总责;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包乡镇执法人员、国土资源所等力量组成联合巡查执法队,进行网格化、全天候、全方位巡查。

三是建立即查即处机制,严格落实《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坚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拆除新增“两违”。

四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两违”用户提供专业服务、创造生产生活条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发现为“两违”提供服务和建材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严肃查处。

五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工作机构、县治违工作机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1+3+N”责任人及相关执法人员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六是建立审批疏导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无房户、危房户优先”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完善村民刚需建房审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