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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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报台
举报车窗抛物 可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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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车窗抛物 可获奖励
城厢区还将建立曝光机制,对车辆所有者单位进行通报
监控探头拍下凌晨司机车窗抛物

N海都记者 陈盛钟/文 马俊杰/图

海都报 连日来,海都报对莆田交警部门开展的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持续报道,引起市民极大关注。昨日,记者从城厢区环卫处了解到,针对“车窗抛物”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况,该区将设立专项经费,并发动社会力量有奖举报。

车窗扔出椰子壳 差点砸到后车

昨天,交警部门通过监控视频,查处了两起发生在凌晨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交警提供的视频显示,4月12日凌晨1点32分,在荔城大道与梅园路交叉路口处的主车道上,一辆黑色越野车从车窗处扔出大半个椰子壳,掉在护栏旁,还差点砸到后车。民警确认,该车车牌号为闽BAQ827,对该车开出了罚单。

将设专项经费 用于举报奖励

昨日,城厢区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大整治力度,他们将发动环卫公司组建车窗抛物整治小组,在各重点区域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并转交警部门核实处理。

同时,该区还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举报奖励。举报人提供的影像资料要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行为全貌,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信息或车辆型号、颜色以及人物相貌等具体情况;举报人提供的同一案例视频时长应在1分钟以内,连拍至少3张照片客观反映行为全过程。经审批后,在10日内以每举报一例车窗抛物奖励手机流量20元。

此外,城厢区文明办、效能办、城管办还将建立曝光机制,对车辆所有者单位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拒绝车窗抛物,倡导文明行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其中。举报电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594-2292347;电子邮箱:jjzdjdtq@163.com。同时,市民也可向海都报莆田版新浪官方微博@海都莆田新闻及微信公众号@海峡都市报新莆田提供线索。本报核实后,将反映给交警部门查处。

交警部门曝光查处的

车窗抛物车牌号

闽BE0150 闽B0572A

闽BV7689 闽B9606A

闽B5567M 闽BT8551

闽BY6130 闽B6000D

闽BBT690 闽BAQ827

闽BS3582 闽A0829Y

闽A26W35 闽BT8600

闽B70778 皖BSX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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