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余彧琦
海都讯 李某在福清市渔溪镇一工厂打工,觉得工厂上班时间太久且拖欠工资,就趁下班时分偷偷回到工厂放火,差点将工厂烧毁。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涉嫌放火罪一案提起公诉。
据悉,2015年8月31日,李某到福清市渔溪镇的一工厂上班,工厂规定当月的工资在下下个月发放。工作了两个月的李某认为工厂有意拖欠工资,压榨他的劳动力。2015年11月9日下午,李某突发奇想,要放火将工作的车间烧掉。当晚9点下班时,李某便携带打火机悄悄溜进平时工作的车间,点燃了车间里的一块纸板,大火迅速蔓延。幸好有工人路过,及时按响消防警铃,赶到的工人齐心协力将火扑灭。
第二天,保安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放火的人是李某,便将他扭送到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