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检察院介绍,新余市仙女湖水体镉污染事件肇事企业已确定,是位于宜春市辖区内已关停的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
经查,今年3月6日至4月5日,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为了规避监管,间歇性恶意偷排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外排口水中镉浓度严重超标,导致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从仙女湖取水的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新余市部分城区停止供水。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案件立案侦查,相关涉案嫌疑人已被刑拘。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