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陈琳
海都讯 今年4月20日,莆田荔城交警大队在新度镇市场附近查获一辆面包车,这辆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的车里竟满满塞了22人,司机苏某被当场抓获。近日,苏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该案也是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莆田第一例因客车超载被追究刑责的案件。
超载14人“班车”司机被抓
4月2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荔城交警大队在辖区新度镇开展校车常态化检查工作,巡逻至新度市场时,发现一部车牌号为闽BD6583的红色面包车,里面人头攒动,载有数名小学生。其间,这部面包车还在路边停车,并有学生从车内出来。
交警发现情况后,立即追上前去。结果,这部红色小面包车被拦下检查时,车里面黑压压地坐满了人。这辆核定载客人数仅为7人的小面包车,包括司机在内竟挤了22人,后排的座椅已全部被拆掉,人全坐在塑料小板凳上。
随后,司机苏某被交警带回大队调查,车上的小学生则由该大队其他交警负责转运送回家中。据悉,该面包车为新度蓝月亮幼儿园的接送车辆,这次超载属超员200%的严重超载行为。
因超载 或成首个入刑司机
据办案交警介绍,在查获这部面包车前,车内已经有学生下车,可以肯定,这部面包车载的学生不止22名,可能有接近30名。
“除了车本身不安全之外,超员还意味着这些学生和老师不能独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学生和老师将没有任何保护,很多的交通事故中超员的车里的乘客就是被甩到车外受伤的。”办案交警说,很多学生没有安全意识,一旦出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荔城交警对司机苏某进行询问后,苏某被刑事拘留。荔城交警大队二中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莆田第一个有可能因超载入刑的司机。
追究刑责可减少“马后炮”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最高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追究刑责。而此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营运客车超员违法处罚的规定是,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员20%以上的,记12分,罚款500~2000元。这样一来,修订后的刑法将这种原本只受《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的交通违法行为定为犯罪行为。
交管行业相关人士表示,原来超载只有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后,才会以交通肇事罪来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如果说什么事也没发生,就不会入刑。但自2015年11月1日起,按照“刑九”,对这种行为进行更严厉的打击,也是为了更加规范大家的行为,提前控制事故隐患,不要等到事故出来以后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