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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烧垃圾 福州正超机械被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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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厂区烧垃圾 福州正超机械被罚3万
此前被本报曝光后,仓山区环保局介入调查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为减少垃圾外运量,福州正超机械制造公司在厂区内焚烧工业废料,被市民投诉(详见今年1月29日本报A08版)。此事经本报曝光后,引起仓山区环保局重视。记者昨日获悉,该公司已被仓山区环保局罚款3万元,但其拒缴罚款,提出行政复议。

今年1月28日,海都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发现正超机械在公司内的空地上焚烧垃圾。在记者再三要求下,公司才安排几名工人将火浇灭。

仓山区环保局随后介入调查,并于2月25日向正超机械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仓环罚告字[2016]1号),并告之陈述申辩权利。正超机械并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最终,仓山区环保局向该公司处罚3万元。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正超机械随后并未缴纳罚款,而是提出了行政复议。

昨日,记者致电正超机械,询问该公司对处罚的态度。公司接线员拒绝联系公司领导,称“谁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便挂断了电话。

市民呼吁,对焚烧垃圾现象的监管、整改,属地政府要切实负责,管理好垃圾的产生、堆放、清运等环节。对于这些在厂区内焚烧垃圾的企业,环保部门也要进行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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