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京 法晚
未来,购买或出售家庭住房时,满足条件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将不再需要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或婚姻信息声明,而由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婚姻信息共享后,对纳税人婚姻信息进行查询。
在民政部昨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税务部门将和民政部门搭建信息平台,共享婚姻登记信息。税务部门对于婚姻登记信息的需求,主要是用来辅助判断当事人在购买或出售家庭住房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
近日,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未来如工作需要,民政部门将向税务部门提供所查询的当事人婚姻登记类别、时间、配偶名称等信息。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介绍,这个过程是在网上进行的,比如说要设置专网或者利用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来传递查询请求和查询结果。
从保护当事人信息安全考虑,《通知》对与税务部门共享婚姻登记信息内容做了列举性规定,除列举内容外,其他信息项不纳入共享范围。获取的婚姻登记信息仅限于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