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24个派出所先试点,未来在福州全市各公安派出所推广
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榕警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处获悉,福清市公安局试点派出所办理出入境手续。从今年5月3日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附发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附发旅游签注等3种出入境证照,可在福清24个试点派出所办理,试点成功后将在福州市各公安派出所推广。
据悉,福清市公安局系全省首批将出入境业务延伸到基层派出所的试点单位。上述3种以外的出入境业务,由于还需提供身份证外的其他材料,市民仍须到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派出所即可完成照片采集、业务受理、缴费、领证(或邮寄证件)等全流程。
福清警方介绍,不管在哪个单位办理出入境业务,受理步骤、收费标准等都是相同的。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证件收费标准执行普通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签注20元/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签注20元/次。派出所为市民提供免费出入境制证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市民也可通过福建出入境服务大厅中的“e检测”平台,自助上传出入境制证相片。从受理日开始算,新办证件9个工作日就能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