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位于南平市浦城县的福建华特合成革有限公司因为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废水污染,被环保部门处罚2万元。
环保执法人员介绍,经监测,该公司雨水总排口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和氨氮排放浓度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超标5.53倍,氨氮排放浓度超标32.67倍。
“经过我们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污水处理站好氧池底部阀门损坏,而且池水水位明显下降,底部阀门至雨水窖井的地面有水流痕迹。”环保执法保山表示,这种行为属于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
根据相关规定,南平市环保局责令公司限期拆除,同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