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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醉驾入刑”五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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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聚焦“醉驾入刑”五周年
酒后禁驾渐成共识,继续保持依法严查酒驾力度
我省交警夜查酒驾醉驾
警察告诉司机要这样吹
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车毁人亡(省交警总队供图)

N海都记者 夏雨晴/文 毛朝青/图 通讯员 刘君华

海都讯 “我开车来的,就不喝酒了!”“没事,我帮你叫个代驾!”如今的饭局酒场上,这样的谈话经常能听到,虽然是两句“劝酒词”,折射的却是人们的共识:酒后不开车。2008年至2010年,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余人。

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1日,“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规定为犯罪,处罚上升为“拘役,并处罚金”,“醉驾入刑”正式实施。

今日,在“醉驾入刑”五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回顾这五年间,我省交警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的那些事。

严管+宣传 凝聚“酒后拒驾”共识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20日,我省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17万余起,2014年、2015年同比上年分别下降22.57%、5.78%;醉驾2015年同比上年也下降9.27%。“在交警的高密度严查下,数据的下降代表着此类违法的减少,也代表着人们渐渐形成了‘酒后拒驾’的共识。”

而在这5年间,酒驾醉驾肇事数量也呈现大幅下降,特别是恶性事故。据统计,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法律实施前五年分别下降18%、18.3%。我省方面,涉酒交通事故死亡数2015年也同比下降13.66%。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我省交警严格执法和持续宣传的共同作用下,交给人民的“生命安全成绩单”。

而在“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成为广泛社会共识的同时,酒驾醉驾治理还带动了汽车社会生活观念的巨大变化,直接催生了“代驾”这一新经济业态,酒后代驾约占代驾服务的90%,并由大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快速拓展。五年来,全国约2.18亿人次接受了酒后代驾服务,大大降低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几率。

真实案例告诉你,酒驾醉驾危害有多大

“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恶性程度高,社会危害大。饮酒后会出现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降低、视野变窄,视像模糊、反应慢等状况,而且情绪会变得比平时更容易激动。”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这些危害不是凭空强调,在我省,一出出“血的教训”也在警示着广大驾驶人。

2016年2月9日18时30分许,周某生(持D证)醉酒驾驶闽AXN108小型轿车,从政和县东平镇东平村往金峰村方向行驶,行驶至东平镇营前村往金峰村方向附近,与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是一对夫妻,两人当场死亡。

2016年2月13日0时08分许,陈某祥醉酒后驾驶闽FLK383小型轿车从大溪往岐岭方向行驶,中途撞上路边的水泥防护墙后翻车,巨大的冲击力将陈某祥甩出车外,当场死亡。

2016年2月18日22时17分许,李某强醉酒驾驶鲁RE1939小型汽车自南炮台沿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往华商酒店方向行驶,经过十字路口时,直接正面撞上两名过马路的行人,两名行人当场死亡。

2016年2月8日21时24分许,占某文醉酒驾驶闽HS7679小客车行驶至武夷山火车站家属楼路段时,碰撞上两个行人,造成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占某文驾车逃离现场。

“虽然说总体的伤亡在减少,但这样的悲剧依旧每年都在发生。所有的醉酒驾驶人清醒后都会后悔,这些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但逝去的生命却是实实在在的。”

酒驾严查严处,我省力度不会减

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三年来,虽然交警们依法治理酒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目前仍处于酒驾醉驾的多发期、执法的攻坚期。而随着查处酒驾执法力度加大,范围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和农村不断推进,也随着中小城市和农村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的快速发展,中小城市、农村地区酒驾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尤其是农村地区,酒驾违法行为仍然多发。“依法治理酒驾醉驾任重道远,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尽管五年来,成效越来越显著,但我省交警将继续坚持打击力度不减,始终保持对酒驾“零容忍”,不断巩固深化酒驾治理成果。“之后也会继续保持严查的力度。”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

而在持续严查严管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积极会同其他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在巩固城市酒驾治理效果、推动农村同步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并进行更细化的宣传教育,推动将酒驾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等。“从交警的‘强制监督’,到社会共同监督,到每个人自我监督、自觉遵守,才能逐渐真正将这个‘悲剧制造者’踢出路面。”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2000元罚款。

醉酒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醉驾除了法律成本 还有许多“附加成本”

交警提醒,醉驾入刑,是社会对于酒后驾车严管重罚的趋势,为了自身与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而除了法律的“直接成本”,醉酒驾驶还有许多“附加成本”。

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醉驾入刑,将会面临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等处罚;如果你需要办理移民签证或留学签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一项,你就无法符合(办理出国签证时,不少国家都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而如果你因为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辞退,也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你想要参军,从事安保、航空等工作,或者报考军校、警校等,也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

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多数都是法律意识不强,但“醉驾入刑”,就意味着这种交通违法已经和“犯罪行为”画上等号,诸如上述的限制还有很多。酒后拒驾,不仅仅是对生命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