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在巷子里,多人对一名少女轮流用拳、脚进行殴打,5月1日,本报报道了这起发生在宁德福鼎的暴力事件(报道详见5月1日A03版)。
案发后,5名嫌疑人先后或被警方抓获,或向警方投案自首。其中三人被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三人中的两人因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警方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另两名涉案的嫌疑人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
(周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