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5月2日晚上,在莆田市区莆阳路上,一辆小车撞上了人行道上的一名过街行人。城厢交警大队在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时发现,小车司机由于受到对向车道的远光灯影响,导致视线“瞬间致盲”,等发现行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据事故中队民警介绍,5月2日晚上10时许,郭某驾驶车牌号为闽B××159的小车沿着莆阳路往莆田市医院方向行驶,郭某事后称是要去看住院的亲戚。小车行驶至莆阳路建设银行路段时,由于受到对向车道射来的远光灯影响,郭某出现“瞬间致盲”现象。视线模糊之下,行驶在第二条机动车道上的小车此时突然与一个行人发生了碰撞。
事发后,郭某马上下车查看,之后报了警。据了解,小车撞伤的是一名八旬老太,她当时正沿着斑马线过街,在送医治疗之后,老太被诊断为手臂骨折。根据警方提取的事发路段监控录像,事故现场有人行横道及停车让行线,但是小车在行经事发路段时并无减速或停车让行,郭某称事发当时其行车速度在40km/h左右。
对此,郭某解释称由于对向车道有车辆开了远光灯,影响到了其行车视线。等到他回过神来时,小车已经和行人肩膀发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