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今日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转捐善款 呵护的是“慈善信任”
□微言1+1
国企“近亲繁殖”当心“废职亡家”
别让光盘行动一阵风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6年5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转捐善款 呵护的是“慈善信任”

N渔人

背景:患癌少年去世,当初获捐的近百万元爱心款,还剩近38万元。孩子父亲除了挨家挨户归还乡亲捐赠的3.07万元,还捐了6.88万元给同乡的4个病人,剩余的28万元,他想委托海都报,捐给更需要的人(详见本报昨日Y01版)。

身患恶性肿瘤的福安少年刘文峰,生前感受到的都是满满的善意。相信在他生前,蜂拥而至的善款,曾经温暖过这个12岁的少年。父亲一步一步地妥善安排剩下的善款,又何尝不是在怀念自己的孩子,完成他回报社会的遗愿呢。

善意最容易感化世人。刘家并不宽裕,上有老下有小,刘父收入微薄,剩余善款如何处置,也并无人监督,但他面对巨款不动歪念,一一归还或转赠。而当地小学在面对刘父的捐赠时,又表示这是“救命钱,不能要”。如果在捐赠互助中,人人都懂得这样心存敬畏,诚实守信,不正是对公益爱心和慈善信任的最好呵护吗?

事实上,自朋友圈众筹开始流行起来后,在各地,受助人将没用完的善款归还,或转赠给其他病患的故事都在发生,这些故事也让捐款人倍感欣慰。但我们也要看到,单纯靠受捐助者的道德自律,来保证每一笔善款的合理走向,也不是最科学的做法。去年12月,广东佛山卢兆泉在“轻松筹”上为女儿筹集治疗费约10万元,遗憾的是,孩子因治疗无效去世,卢兆泉用剩余善款中的1.3万元,和妻子一道去西藏为女儿“做法事”,此事引发轩然大波,不少捐助人直呼“被骗”。这件事伤害的不只是个体利益,更是世道人心。

我们为刘父等人的正直善良鼓掌,但也要防范这些为人不齿的事件发生。期待今年9月就要执行的《慈善法》,能在法律上,为每一笔捐款保驾护航。让善意与制度并行,也有利于培育积极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