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获悉,福州市政府日前批复了《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批准该规定自本月起正式施行,2000年起暂行的《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废止。
据介绍,本次修编对建筑间其他控制适当放松,增强建筑样式灵活性。例如,考虑到越来越多的停车需求,规定补充调整了各类建筑的停车配置标准。针对住宅的配建车位,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大于150平方米的,每户至少要配建1.5个机动车车位和1个非机动车车位;建筑面积在90~150平方米之间的,每户至少要配建1.2个机动车车位和1个非机动车车位;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要至少配建1个机动车车位和2个非机动车车位。据悉,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可继续沿用原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