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上周,家住福州马尾区江滨东大道旁一小区的苏先生,将自家宝马车停在地下停车场,离开时忘了给车门上锁。次日取车时,他发现车内的一叠现金被盗。事后,他查看了当时的监控,发现居然是小区的保安监守自盗。
车停地下车库 保安途经起邪念
5月2日晚6时许,从外地返回福州的苏先生将车停到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后,拎着行李就上楼了,忘了给车门上锁。就在此前,他随手将一叠近千元的现金放在车内。次日取车时,他感觉车内有点乱,这才发现车内的现金不翼而飞了。
事后,他将此事反映给小区物业,并查看了小区的监控视频。监控画面显示:当晚7点50分,一名穿着保安人员服装的男子骑电动车经过他的宝马车。由于车门没锁,车内的灯会自动亮起。男子发现异样后,停下观望了数秒,然后倒车到一旁的车位上,下车观望。紧接着,他又骑到宝马车后方,站在车旁观望。确定没人后,男子从副驾驶室上车后关上车门,在车内翻找。
其间,一部小车驶来停在宝马车附近,直到该车车主下车离开后,当晚8点05分,那名男骑手才趁着四下无人,匆匆离开。
苏先生说,保安人员认出监控中的男子就是小区一名保安。他知道后很气恼,虽然此事和自己粗心有一定关系,但保安怎能在发现业主车门未锁后,不及时告知,还明目张胆行窃。
律师:涉嫌盗窃 应予以治安处罚
6日,小区的保安队长找到苏先生,称那名保安通过他归还当时车内的700元现金。
昨日,记者也联系上了小区物业保安队长。他自称姓张,说他们就此事与苏先生做了沟通,也报了警。另外,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苏先生的意愿,他们或对当事的保安予以开除或劝退。
当记者问起当事保安的情况时,张队长只称保安不是福州人,后以需向公司负责人反映情况并核实记者的身份为由,婉拒采访。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魏宝律师称,保安的行为已涉嫌盗窃,700元的金额未达到3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虽然钱款已归还车主,但其行为构成治安违法,应当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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