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深圳市政法委原书记蒋尊玉涉嫌受贿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
庭审信息显示,蒋尊玉涉嫌受贿行为大多与“房”直接相关。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4年,蒋尊玉在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岗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为黄泽平等14个单位或个人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265.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约合人民币3925.6万元)。
李卫平是蒋尊玉案中的核心人物之一。蒋尊玉涉嫌14项受贿事实有5项与李卫平有关,通过李卫平收取的贿款占受贿总额六成以上。
纪检部门一份材料显示,李卫平利用蒋尊玉的影响力帮人办事、为权钱交易牵线搭桥,甚至帮助安排蒋尊玉的情妇堕胎。
记者从前期采访和庭审了解到,蒋尊玉并非“一个人在腐败”,不少受贿行为是通过亲友、家人进行的。16日的庭审上,蒋尊玉推翻以往供述,称检察机关指控的多数受贿是其前妻、女儿收受或李卫平所为,他并不知情。
蒋尊玉在庭审中承认,女儿蒋某丹结婚时,李卫平送去价值98万元的金条作为贺礼。(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