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吴舟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荔城区新度镇服务队原队长张继扬(主任科员)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经荔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继扬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被告人张继扬在担任新度镇领导职务,分管村建、综治、挂钩项目、片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4万元。鉴于被告人张继扬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退出全案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