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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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城市狗患 法律必须“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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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城市狗患 法律必须“硬起来”

背景:昨日,海都报报道了福州广达路交通银行宿舍楼,一家两人先后被便利店的恶狗咬伤的新闻,并发布了邀您曝光恶犬的征集令,引发了众多市民强烈共鸣及支持。海都报平台也接到了近百位市民电话,希望促进立法,治理“狗患”。(据5月20日本报Y01版)

养狗的自由 不能没边界

几乎所有的狗都具有攻击力,而且其行为难以预测,尤其是在野性发作或发情时。近年来,狗伤人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频发,养犬虽是自由和权利,但权利和自由不是“无边界”的。在私密场合饲养法律许可的宠物,法律非但不干涉,还会给予保护。但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饲养烈性犬会威胁到社会公众的安全。

治理城乡“狗患”,法律必须“硬起来”。应该像治理酒驾一样,依法追究致人伤残伤亡犬主的刑事责任。轻则应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重则将依照《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或第115条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刘英团)

城市养犬规定必须细化

必须细化养犬规定。一方面要详细列出各种养犬违规行为,同时对伤人的恶犬如何处理也要有具体的规定,比如可以规定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送往犬只寄养中心,所需费用由犬主承担;另一方面要对如何赔偿作出明确规定。也可借鉴国外通行的做法——对大型犬只、恶犬一律购买民事责任险,这样遇到恶犬伤人直接由保险公司理赔。眼下,国内还没有一个城市有此规定,福州或许可以先行先试。

(李世荣)

有法规约束人、宠才能和谐

养宠物是个人的雅趣,这个能理解,但同时还要考虑到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能只考虑自己的趣好,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不能逞自己一时之好,予他人烦恼,这应该是正常人的道德操守。

养宠物要有自律意识,但仅凭自律,难以达到和谐的境界。全面依法治国,当然包括依法治宠。只有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宠物的分类管理,公民生命安全才更有保障,人群与“宠群”之间才能形成和谐相处的氛围。如实行所有宠物备案登记制度,取缔无证繁殖的小饲养场,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宠物的数量。有了法律的规范,解决宠物带来的各种麻烦,以及发生宠物扰民的纠纷时才会有刚性的措施予以有效化解。     (张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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