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22日,海都报报道了闽侯一小区的业主叶先生,房子还没有交房,就收到了催款短信,让其缴纳243元的电费(详见22日A01版)。昨日,经过物业与电业部门排查,初步确认,是叶先生家的白炽灯长期照明所致。疑为物业维修人员进房检修后,忘记关灯。物业表示,昨日已经将这些电费缴纳了。
闽侯县电业局营销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场检查后,排除了串户的可能。最后确定叶先生房子的用电量,是因为房内11盏白炽灯24小时开着消耗的。每个灯泡是40瓦,一天24小时,大约用电量为10千瓦时,估算起来,与总体用电量差不多。
房子还没有交房,灯泡为何会24小时开着,亮了几个月?物业处负责人表示,对于没有交房的房子,工程人员会巡查,对工程瑕疵进行修复,可能因此造成的。
N海都记者 赵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