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叶先生是一家网上商城的卖家,其在店内的某款商品上打上水印“最后一天”促销,结果这“最后一天”4个字却挂了足足半年。因为这4个字,杭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叶先生的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
叶先生的网店卖电子产品,网店里卖的“诺希”充电宝原价是138元,此前他对这款充电宝进行了
促销,价格降到了38元,价格的上面设置了“最后一天”的字样。一位消费者就此投诉了叶先生的网店,认为该网店半年多时间天天都是“最后一天”的做法存在欺诈的嫌疑。
杭州相关监管部门介绍,“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采取最后一天的这种方式促销,我们对此进行立案查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现在已经进入到行政处罚程序的告知阶段,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