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西部商报
2016年5月7日,兰州市城关区食药监局接到市民王某电话举报,称其4岁儿子因食用城关区木塔巷某卤制品店的卤鸡爪而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并休克,正在医院救治,要求查处。
经调查核实,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党某在生产、加工、销售卤制品时,为了卤制品的“味道、卖相”,添加过量亚硝酸钠。经城关区疾控中心检测,党某所销售的卤鸡爪被检出亚硝酸钠成分达9574.20mg/kg(国家标准<30mg/kg),超标319倍。王某的儿子经医院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毒、休克。另据举报,有一名1岁女婴食用该店卤制品后亦出现中毒症状,正在医院救治。
2016年5月18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对党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