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驻台记者 章微
海都讯 台湾也时常发生儿童坠楼的新闻,基本上都是孩子独自在家发生的悲剧。为防止儿童坠楼,台湾有关部门很早就规定,不能让不满6岁的儿童独处,否则要罚钱,致人死亡还要以“过失杀人”负刑事责任;2014年,台湾进一步明确:有12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可装隐形防盗网。
就在5月3日,台湾新北市一名6岁女童从9楼坠亡。当天上午,该女童身体不适,妈妈便将她独自留在家中,并将大门反锁后去上班。女童起床后找不到爸爸妈妈,发现厕所气窗可打开,就踩着马桶想要爬出,不幸坠亡。因过失杀人,女童母亲被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按台湾有关规定,监护人和其他实际照顾儿童者,不得使儿童独处易发生危险和伤害之环境,对于6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特别看护儿童不得使其独处。违反此规定,处新台币3000~15000元(约合人民币600元~3000元)的罚款以及8小时~50小时的强制性亲职教育。另过失致死,可处2年内的坐牢。
2014年,台湾修订《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增加了“儿童防坠条款”,规定公寓大厦住户只要家有12岁以下儿童,家中可装隐形防盗网,且无须管委会同意。但防盗网不能妨碍逃生,不能凸出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