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人民日报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我国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30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称为“土十条”,从十个方面提出了达到上述目标的“硬任务”: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焦点1. “毒地”怎么治?
学校周边禁建焦化企业
“毒地”报道屡见不鲜,该怎么治?《行动计划》在总体要求中提出,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各地要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在逐步减少“毒地”存量的同时,从根本上来说,《行动计划》遵循的治理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严控新增污染。在预防上有两条要求很关键:一是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评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二是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焦点2. “毒地”怎么问责?
涉事干部要终身追责
《行动计划》在考核问责上也不含糊:国务院将分年度对各省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达标后整改依然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更严重的,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行动计划》中特别指出,对治理土壤不力干部的约谈、处分这项工作是由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参与。在法律层面上,政府要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真正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