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原副科长朱民忠(副科级)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朱民忠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朱民忠在担任莆田市园林管理处绿化科科长兼延寿公园管理处主任、莆田市园林管理处建设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5万元,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陈丽明 吴舟)